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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内直饮净水机维保及饮用水保障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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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就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内直饮机维保及饮用水保障供应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选定,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内直饮机维保及饮用水保障供应项目。

2、项目需求

(1)提供校内34台2022年出厂沃达斯牌SC/V-SKⅠ型直饮净水机维保服务。

(2)宿舍内桶装水保障供应。

3、项目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有专业服务机构并能够提供良好、可靠的售后服务、水质检测及维修保养服务;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信誉良好;

(6)十五日内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证明(原件)。

三、项目相关要求

(一)直饮净水机维保服务

1.需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无休服务,随时配合校方的要求并作出合理答复和处理;

2.需对净水机定期进行大保养服务(时间满一年或用水量达到额定总净水量时),大保养服务应包含以下内容:

更换原厂整套过滤滤芯:调换玻璃钢桶体、更换定制优质椰壳活性炭、更换KDF(滤料)及反应器总成等;

(1)调换输水器组件;

(2)更换紫外线杀菌灯管;

(3)清洗开水器内胆;

(4)清洗检查水龙头工作情况;

(5)检查开水器工作状况;

(6)检查设备溢流情况;

(7)检查设备漏水隐患,更换密封圈等;

(8)检查漏电保护器,检查电气、电路安全隐患。

3.应确保直饮净水机的日常运行,确保无接触取水、计量收费、防入侵、故障报警、远程控制、自动冲洗、自动消毒、定时排空等功能的正常使用,并对出现故障的直饮净水机进行维修服务。

4.应确保净水机的支付系统正常运行,可以支持通过微信小程序、APP、饮水卡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值、消费、查询等,并可开放给管理方使用。

5.从事直饮机维护保养的人员,需全部取得体检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6.提供所更换滤芯的卫生许可证明文件。

7.须提供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运行维护制度、培训方案、档案管理制度、应急制度和水质检测制度;

8.相应单位须提供在上海地区类似项目列表,并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9.响应单位报价应包含合同期间内直饮净水机滤芯更换、机器保养、设备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与此相关的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

(二)桶装水保障供应

1.向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内每间学生宿舍提供一台饮水机(约4100台,具体数量视学生需求而定),饮水机需配有温度控制器及限温保护装置。

2.确保供应的纯净水符合国家质检部门颁布的卫生安全标准,并提供质检报告。

3.水桶、饮水机整机及过水零部件符合国家质检部门颁布的卫生安全标准,并提供质检报告。

4.每年完成2次饮水机消毒清洗工作。

5.接受管理方对桶装水用水及饮水机等设备进行安全及卫生监督。

6.桶装水报价要求:

规格:5加仑(约18.9升/桶),本次磋商不限定品牌,但必须提供2022年最新检测报告。限制单价10元/桶(含搬运至宿舍)。

四、磋商实施步骤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4日进行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基六路218弄科技园4号楼501室。

(4)磋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基六路218弄科技园4号楼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要求的资格证明和详细的设备功能性描述,以及响应单位认为应该补充说明的情况。

  2.提交的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并盖密封章。

3.无效情况

(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a.未密封或密封袋未盖骑缝公章的;

b.提交文件不全或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c.未按公告规定和要求提交,如书写内容不全或组织滥造等;

d.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公告要求签章的。

(2)出现下列情形的按废标处理:

a.响应文件未按公共要求做出实质响应或有重大偏差的;

b.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其他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基六路218弄科技园4号楼2楼。

   联系人:杨得荐  联系电话:18201739307。

 评分标准.pdf

 

 

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